2024年8月27日,江苏证监局公告,决定对南通大地电气、董事长蒋明泉、总经理钟飞龙、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陈龙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据查,南通大地电气在2024年2月27日披露的业绩快报和业绩预告中,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6.59万元,但在4月29日的相关修正公告中,修正后的2023年度净利润为521.92万元,修正比例达到28.36%。公司的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不准确,且与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修正不及时。南通大地电气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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