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李德尚玉 北京报道 5月27日,中国财政部正式发布中国《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简称 “基本准则” )和《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起草说明(以下简称 “起草说明” )。总体目标是,到 2027 年,我国企业可持续披露基本准则、气候相关披露准则相继出台。到2030 年,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基本建成。
“起草说明” 指出,目前我国企业关于可持续信息的披露多数为自愿行为,且所依据的标准很不统一,不利于鉴证、评级和监管等工作的开展,也不利于发挥可持续信息在投资决策和经济发展中的支持作用。有关各方强烈呼吁加快制定我国统一可比的可持续披露准则。
财政部会同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共9部门成立跨部门工作专班,以国际准则为基础,制定体现国际准则有益经验、符合中国国情且能彰显中国特色的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
业内普遍认为,此次发布的基本准则秉承“积极借鉴、以我为主、兼收并蓄、彰显特色”的总体思路,以国际准则为基础,制定体现国际准则有益经验,并符合中国国情且能彰显中国特色的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
“准则的实施会采取循序渐进的策略先从上市公司执行再拓展到非上市公司,从大型企业拓展到中小企业,从自愿披露拓展到强制披露。在整个准则体系建设周期中,可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先行制定针对特定行业或领域的披露指引、监管制度等。”普华永道中国专业技术部合伙人、ISSB过渡实施小组专家成员金以文表示。
金以文表示:“随着两份文件的出台,中国明确勾勒了可持续披露工作路线图,企业推进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工作的战略部署、路线蓝图、行动方案等工作更加 ‘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序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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